DBJ 10-3-93 民用建筑电信设施设计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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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24-8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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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建筑电信设施设计标准,Design criteria of Telecommunication Facilitis,For Civil Building,DBJ10—3 —93,主编部门:浙江省邮电管理局,批准部门:浙江省城乡建设厅,施行日期:1993年12月1日,1993. 8 杭州,关于批准《民用建筑电信设施设计,标准》为浙江省标准的通知,浙建设(1993 ) 152号,由浙江省邮电勘察设计院主编,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全国,通信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华东分会协编的《民用建筑电信设施设计,标准》(DBJ-10 — 3—93),经审丑,现批准为浙江省标准,自,ー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执,浙江省城乡建设厅,ー九九三年八月五日,编制说明,本标准是根据省城乡建设厅和省邮电管理局局计(1991 )第95,号文下达的任务,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中各类民用建筑对电信设,施的需要编制的,在编制过程中,编制人员依据邮电部,建设部《关于在城市建,设中进ー步搞好通信设施及管线配套建设的联合通知》和《浙江省,邮电通信管理条例》,结合当前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技术经济政,策的规定,总结了多年来工程设计的经验,参考了相关的规范.标,准等技术资料,广泛征求了全省范围通信部门、建筑部门等有关单,位的意见,经部分单位专家讨论,最后,由省城乡建设厅、省邮电,管理局联合组织审查定稿,本标准在本省尚属首次编写,在执行过程中,如发现需要修改,或补充之处,帯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我们,以便修改时参考,浙江省邮电管理局,1992年12月,目 录,第一章总则 (1),第二章一般规定. (2 ),第三章 建筑物外通信支线管道 (4 ),第四章 建筑物内电信暗配管网 ( 8 ),第一节一般规定..(8 ),第二节 电信暗配管网系统(10),第五章 电信线路系统 (12),附录A 名词解释. (14),附录B 市内电话电缆规格参考表 .( 16),附录C 各类管材选用表,,. (18),附录D 各种交接,分线、出线设备规格选用表. (20),附录E本标准用词说明.(22),附加说明. (23),条文说明 . (27),第一章总 则,第1,0丒1条 为加快发展我省通信建设,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,的需要,满足城市规划和用户的需求,加强对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电,信设施设计的统ー管理,有利于美化城市环境,特制定本标准,第1.0.2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(含县级)城镇新建,民用建筑电信设施的工程建设。对扩建、改建以及县以下乡镇建设,可参照执行,第1丒0丒3条 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设备,材料,凡渉及进网的必,须有邮电部批准的进网证,未涉及进网的设备、材料必须是经鉴定,合格的产品,未批准进网和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,第1.0.4条 通信工程设计必须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行,并,应符合城市建设总体和分区建设规划以及设计总体方案。通信工程,设计必须结合国情,满足通信发展需要,确保通信质量与安全。同,时还应考虑施工维护和用户使用方便,カ求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,第1.0.5条 对木标准未涉及部分,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,规范、标准。当本标准与国家或行业规范,标准矛盾时,一律应按,国家或行业规范、标准的规定办理,第二章一般规定,第2丒0丒1条 民用建筑工程配套的电信设施,应统一安排,纳,入总体设计,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,第2丒0丒2条 建筑物外的通信支线管道(不包括主干管道)和,电缆的设计应按照国家和邮电部有关标准与规定执行,并应符合城,镇规划和市政建设的有关要求,第2丒0丒3条 建筑物内的电信工程包括电信设备和通信管线,其中对需要安装用户交换机设计内容,应符合国家现行的《工业企,业通信设计规范》.《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》和,《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》等有关规定,第2.0.4条 通信管线应采用暗配方式。其中包括暗配管网系,统和电信线路系统以及分线设备。暗配管网系统应根据电信线路系,统的容量和要求进行配置,而电信线路系统的电缆、电线应按照城,筑物内通信需求容量和一定的维修与发展余量加以确定。其中住宅,电话应按总住户数的1.2倍,公用建筑应按预测电话数的1.2.1.5,倍考虑余超,第2丒0丒5条 住宅建筑每户至少应设置ー个电话出线ロ,公用,建筑每间应根据其功能设置多个电话出线ロ‘每300.600户住宅群,或大型商业、文体等公共场所至少应设置ー处公用电话出线口,第2.0.6条 当每500户的住宅建筑群或超高层.高层、中高,层公用建筑不设用户交换机时,建筑物内必须设置ー专用电话交接,间,其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mし,第2.0.7条 为加强对交接设备的防雷、防强电的保护,要求,设备设置保护接地装置,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,第2丒0,8条 公用建筑的商业、宾馆或其他办公楼,应按其功,2,能特点配置电信设施,要求布局合理,能适应房间使用调整的需,要,并应考虑开放传真和数据通信等非话通信业务,同时又要考虑,计算机系统以及与广播、电视,消防、电カ,空调、给排水等管线,相互关系,第2.0.9条 室外电缆敷设和引入建筑物方式应采用地下管,道,确有困难时,也可采用墙壁电缆方式敷设,第三章建筑物外通信支线管道,第3.0.1条 建筑物外地下通信支线管道,由人(手)孔、管,块,引上管和地下进户引入管等组成,第3.0.2条 通信支线管道一端必须与当地电信局或邮电局的,通信主干管道或架空或墙壁电缆线路相衔接,另一端必须与建筑物,内暗配管网相沟通,并应有一至二孔备用管孔,第3.0.3条 通信支线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,净距(指管道外壁之间的距离),应符合表3.0.3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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